关于2015年11月24日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的通知
时间: 2015/11/13 14:34:40 点击: 次
根据辽宁省新华社关于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,为了保证本年度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拍摄秩序和拍摄质量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采集地点:研教楼报告厅
二、采集时间:2015年11月24日,各学部、学院具体采集时间见附件,请各位研究生严格遵守各学部、学院时间,提前20分钟到拍照地点排队等候。
三、采集要求
1、各学部、学院派一名工作人员到图像采集现场组织本学部、学院的采集工作。
2. 参加图像采集的学生,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“2015年图像采集凭条”进行图像信息采集,采集后确认身份证是否拿错,以免造成身份证丢失或信息采集错误;
3. 学生在图像采集时,不得穿毛领、吊带服装,不得佩戴项链、耳环等首饰,不允许带眼镜进行采集。由于拍摄人员较多,请各位同学在拍照前按照要求提前整理好着装,提高采集效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