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大连理工大学第九届硕士生“学术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时间: 2017/09/13 13:52:41 点击: 次
为深入挖掘和树立硕士生中的先进典型,展现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生良好的学术素质,全面繁荣研究生群体的科研创新气象,研究生院决定面向全校硕士生开展大连理工大学第九届硕士生“学术之星”评选活动。本届评选活动将继续秉承“高质量、高层次、高规格”的学术品质,继续坚持“思想性、严肃性、探索性”的学术理念,充分展示我校人才培养的成果。
一、 申请人基本条件
1、本次“硕士学术之星”的评选范围是我校2015年9月1日之后入学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(定向、委培生,及曾获得“硕士生学术之星”称号的获得者不参与本次评选)。2017年转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同学,可以自主选择申报“硕士学术之星”或“博士学术之星”,但“学术之星”称号在研究生阶段只能获得一次。
2、申请人应为学业成绩突出、创新意识强、科研潜力大的优秀硕士研究生。
二、申请及评审程序
1、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,经导师同意,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相关材料,学部研究生评审小组负责进行初选,推选出2名以内候选人,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;经研究生院评审专家评审后,确定出最终获奖人选。
2、评审时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:候选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;论文选题的基础性、前沿性或开创性;前期工作已取得的成绩;指导教师指导水平、学术方向的前沿性。
三、 报送材料要求
时间 |
工作 |
备注 |
2015.9.13 |
发布学部通知; |
|
9.13~9.17 |
个人准备评奖材料(简况表、统计表打印版+所有证明材料,打印版和电子版各1份,电子版材料总大小不可超过3M);过期申报或不申报视作放弃评审资格。 |
上交材料截止时间:9月17日下午6:00。 材料投放地点:大黑楼3楼报箱相应位置 |
9.18~9.19 |
学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汇总,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材料进行评审; |
|
9.19 |
上报研究生院研工处推荐人员材料结果,进行最终评审及学校公示。 |
四、 报送材料包括
①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“学术之星”申请人简况表纸质版(附件1){电子版以“硕士生ⅹⅹⅹ学术之星申报简况表.doc”命名};
② 申请人科研、学术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(附件2){电子版以“硕士生ⅹⅹⅹ学术之星申报科研、学术成果汇总表.doc”命名)};
③第九届硕士士学术之星信息汇总表(附件5) {电子版以“硕士生ⅹⅹⅹ学术之星申报信息汇总表.doc”命名)}
④在读期间所取得科研、学术成果复印件(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、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;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;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);
⑤其他证明申请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材料。
电信学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
2017年9月13日